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#34

《属天的奥秘》摘录

《属天的奥秘》摘录

34.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,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:

(1)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,都与良善和真理,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;因而都与爱和信,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。

(2)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,意愿是良善的容器,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。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,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,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。

(3)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,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;然而,它们应该构成一体,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。

(4)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,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;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,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。

(5)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;因此,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,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。

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,否则,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,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。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,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,几乎没什么用处。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。关于这些普遍原则,详情可参看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。

属天的奥秘 #5837

5837.“你仆人们

5837.“你仆人们便使你仆人我们的父亲,白发苍苍、悲悲惨惨地下坟墓去了”表教会就全完了。这从前面的解释(5832节)清楚可知,那里有同样的话。以色列,即“父亲”在此之所以表示教会,是因为他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构成人里面的教会,以致无论你说“属灵良善”,还是说“教会”,都是一回事,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离的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,尤其在先知书中,“以色列”是指属灵教会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6613

6613.一个思维观

6613.一个思维观念包含无数事物,由观念构成的一个思维更是包含无数事物;我已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,我会在此援引其中一些经历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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